为进一步提高集团管理水平,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,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,为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提供依据,从1月底至3月初,集团分步骤、分层面开展了2015年度部门(单位)、中层干部和员工考核工作。
为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,集团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印发的《山西省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文件规定,从集团工作实际出发,参考往年考核案例和专业咨询建议,研究制定了《集团本部2015年度中层干部和部门员工考核办法》及《集团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15年度考核办法》,有序推进集团年度考核工作。
一是集团党委依据集团本部各部门及分(子)公司《2015年度目标责任书》、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》和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》的各项考核指标,对集团各部门进行了综合考评,确定了年度考核部门。
二是2月18日,集团本部召开2015年度中层干部考评暨述职述廉会议,集团领导班子听取了各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报告,并组织进行了民主测评,其他中层干部提交了书面述职述廉报告。会后,经集团党委研究评议,确定了每名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,作为考核绩效发放的依据。同时,集团各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了部门员工年度考核工作。
三是3月1日至3日,集团派出2个考核组,由2名集团领导带队,分别对朔州、忻州、吕梁、晋城4个市级分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2015年度考核。根据各分公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、述职述廉、民主测评、个别谈话的综合情况,经集团党委研究评议,确定了各市级分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,并以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和有关意见。